(一)評估的目的:
- 讓學生了解學習目標以及個人的學習進展情況,並了解個人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再根據表現,找出改善學習的方法,促進學生有效學習。
- 讓教師利用學生學習的佐證去整理、分析和記錄學生的學習進度和表現,作為改善及計劃下一階段教學的依據,發揮「施教、學習和評估循環」的作用,並鼓勵學生進取。
- 讓家長了解子女的學習情況,從而能適時作出支援。
(二)評估的安排﹕
總結性評估 : 全年兩次測驗兩次考試(一年級上學期不設測驗和考試)
測驗:中文、英文、數學、常識
考試:中文科─閱讀及語文運用、寫作、聆聽、說話、默書
英文科─語文、聆聽、說話、默書
數學科、常識科、普通話科、資訊科技科、
體育科、音樂科、視覺藝術科
學生如因病或緊急事故缺席考試,必須於復課後首天呈交有關文件,如:缺考當天由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或被強制檢疫之文件及檢疫後的陰性報告結果等予班主任轉交校方批核,並由校方安排補考。
計算成績包括:五年級第二次考試、六年級第一次考試及第二次考試。
計算成績的科目包括:中文(閱讀及語文運用、默書、寫作、聆聽及說話)、 英文(讀寫、默書、聆聽及說話)、數學、常識、視藝、音樂。